手机主要的功能就是打电话和接听,还有就是短信和WAP上网,当然还有一个就是以前“响应”厦门市政府号召而设置的彩铃。说到这个彩铃《鼓浪屿之波》就有点纳闷。记得当时这个彩铃推出的时候,广告上是这么说的:厦门形象的新名片。当初的创意来自一个记者。
  《厦门日报》上说:这位外地某报驻厦记者,于2003年来到厦门。厦门风景秀丽,市民的文明素质也比较高,他每天都感觉心情愉悦。厦门的代表性歌曲《鼓浪屿之波》,如果能被更多的朋友听到,将大大提升厦门的城市形象。怎么来推广呢?他想到了拥有百万用户的厦门移动公司。今年3月14日,他把这一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了“市长热线”,没想到3月17日就接到移动公司的电话,称将积极争取歌曲的版权。3月28日,厦门移动公司再给他电话,告诉他彩铃已制作好了,并邀请他参加启动仪式。
  于是接下来满街满公交车满电视都是这个广告,关注点在于“《鼓浪屿之波》彩铃助力厦门城市形象宣传”,连厦门移动都自豪地说:“彩铃备受移动客户青睐,下载量达到逾万次,成为文明厦门的一个亮点。”
  但是,我郁闷的就是,我义务响应政府号召,为厦门城市形象作宣传,没有拿到一分一毫的宣传补贴,每个月还要被扣掉五块钱的费用。每个月的手机帐单里面都冷静地写着:“彩铃功能费 5.00”。Tnnd!虽然这首歌是好听,但是实在恼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