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课程与教学管理指导意见》学习笔记
普通高中课程分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具体设置如下:
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共8个领域,合计116个学分,所有高中必须全部开设,并作为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之一。国家课程标准中规定的选修Ⅰ课程,是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需要、分类别分层次设置的。选修Ⅱ课程由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发若干模块,供学生选择。
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和选修I课程,由学习领域(包括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13个)、模块(每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三个层次构成。学习领域,反映现代科学综合化的趋势,体现对高中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模块的设置有利于适时调整课程内容,有利于学校有特色地发展,有利于学生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为了使学生合理而有序地安排课程,各地区可以针对每个学期长短不一的情况,调整学年教学时间。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个学期分为两个学段,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原则上每修习18学时获得1学分,每学时45分钟。
必修和选修Ⅰ课程的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相当于2学分。为合理调配教育资源,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每周安排4学时,在1个学段内完成一个模块的教学任务;也可以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每周安排2学时,在2个学段内完成一个模块教学的任务;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研究性学习应当保证270的学时,计15学分;社会实践共3周,合计6学分;社区服务按照工作日计算,10个工作日计2学分。
选修Ⅱ课程按照模块开发,每个模块可以设计为18学时1学分,也可以36学时2学分。
课程编排的原则
1、学校要分别设置必修课表和选修课表,原则上先排出必修课表,再排出选修课表。
2、原则上必修课以行政班为基本单位上课;学生选课后,按选课人员形成教学班。在教育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有条件的学校可探索跨年级安排课程。
3、合理而有序地安排高中三年的课程。高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步增设选修课程。高三下学期,学校应保证每个学生有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同时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获得一定学分,也可以安排总复习。
4、规划学校课程:按学科课程安排必修课,在保证必修课的基础上安排选修课。选修课程中某一个学科、某一模块的知识需要其它学科知识支撑,或选修课的系列之间、模块之间、专题之间有递进关系的应按顺序开设,没有递进关系的可并行开设。
5、学校在形成课程方案时,根据本校实际,既可以将必修课或主要必修模块统一安排,让学生统一学习,选修课由学生在学校编排好的选修课程中自由选择;也可以是除了选修课由学生自由选择外,必修课的学习时间也由学生自己灵活安排。
6、学生选课以学期为单位,即一次选定一学期内两学段所计划修习的课程;学生选课在每学期第一学段进行,学校在新学期开学前基本完成排课。
7、高中三年内,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一级达标校应能提供全部学科的所有选修模块的80%以上,其余二、三级达标学校能开出选修模块的60%以上供学生选择,其他学校应至少能够提供40%以上供学生选择,并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为了保证学生选修Ⅱ课程具有选择的空间,省二级以上达标校至少应当提供12学分的课程供学生选择,其他学校也不得低于6学分。
课程编排的程序
1、学校的课程编排在校长领导下,由教务部门具体负责。
2、各学科教研组讨论并提出本学科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开设意见和开设方案以及课程说明,报学校教务部门;教务部门对各学科上交的方案进行汇总和调整,排出学校必修课课表,列出下一学期供学生选修的选修课清单,报校长批准。
3、学生依据学校的必修课表和选修课清单填写选课单,教师要对学生的选课进行必要的指导。
4、班主任对本班学生选课情况进行统计,报学校教务部门;教务部门对全校学生选课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调整,编排出下一学期的选修课课表。
5、学生依据学校必修课课表和选修课课表制定自己的个性化课表。
选课指导
(一)、选课指导的原则
1、学生为主原则。
2、因材施教原则。
3、科学性原则。
(二)、选课指导的程序
1、学生选课指导是在校长领导下,由教务部门具体负责。
2、建立有效的学生选课指导制度:学校成立以教务部门牵头的学生选课指导中心,负责对学生的选课指导。班主任及其他教师有指导学生选课的责任,并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而长久的关系,为学生制定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
3、学校应该根据校本实际编制《学生选课指导手册》。
4、学校要做好选课前的动员学习工作,组织学生学习学校课程计划和选课手册,了解选课要求,掌握选课的方法。
5、学校选课指导中心要针对学生选课的汇总情况,结合课程编排对学生进行指导和调整。
6、教务部门根据调整后的情况,排出下学期课程安排表。
7、学生根据学校的课程安排形成自己的个性化课程修习计划,编排个人的课程表,并依据自己的《课程表》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地点进行学习。
8、新学期开学后,学校安排一定的试运行时间,试运行时间结束后,形成最终的学校课程安排。
(三)、选课指导注意的问题
1、选课指导应为实现普通高中的课程目标服务。
2、选课指导应突出学生的主体意识,既要防止学生过早偏科,又要避免并学的学科过多,满足学生发展的需要。
3、选课指导应考虑学生的兴趣与特长,兼顾发展倾向,帮助学生扬长补短。
4、指导选课时对模块的介绍要具体、详细,要有针对性,使学生能够准确理解,并作出合理的选择。
5、指导选课应当具有长期性,并形成制度。选课指导可以随着学生的发展再次或多次进行,并且使之制度化。
6、充分发掘和利用学校、社会的教育资源,优化校内外资源的合理配置。
7、有条件的学校应该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依托校园网和数字化的课程管理和评价系统为学生的选课提供指导和课程编排,并为师生和家长提供查询和交互的平台。
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共8个领域,合计116个学分,所有高中必须全部开设,并作为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之一。国家课程标准中规定的选修Ⅰ课程,是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需要、分类别分层次设置的。选修Ⅱ课程由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发若干模块,供学生选择。
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和选修I课程,由学习领域(包括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13个)、模块(每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三个层次构成。学习领域,反映现代科学综合化的趋势,体现对高中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模块的设置有利于适时调整课程内容,有利于学校有特色地发展,有利于学生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为了使学生合理而有序地安排课程,各地区可以针对每个学期长短不一的情况,调整学年教学时间。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个学期分为两个学段,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原则上每修习18学时获得1学分,每学时45分钟。
必修和选修Ⅰ课程的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相当于2学分。为合理调配教育资源,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每周安排4学时,在1个学段内完成一个模块的教学任务;也可以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每周安排2学时,在2个学段内完成一个模块教学的任务;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研究性学习应当保证270的学时,计15学分;社会实践共3周,合计6学分;社区服务按照工作日计算,10个工作日计2学分。
选修Ⅱ课程按照模块开发,每个模块可以设计为18学时1学分,也可以36学时2学分。
课程编排的原则
1、学校要分别设置必修课表和选修课表,原则上先排出必修课表,再排出选修课表。
2、原则上必修课以行政班为基本单位上课;学生选课后,按选课人员形成教学班。在教育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有条件的学校可探索跨年级安排课程。
3、合理而有序地安排高中三年的课程。高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步增设选修课程。高三下学期,学校应保证每个学生有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同时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获得一定学分,也可以安排总复习。
4、规划学校课程:按学科课程安排必修课,在保证必修课的基础上安排选修课。选修课程中某一个学科、某一模块的知识需要其它学科知识支撑,或选修课的系列之间、模块之间、专题之间有递进关系的应按顺序开设,没有递进关系的可并行开设。
5、学校在形成课程方案时,根据本校实际,既可以将必修课或主要必修模块统一安排,让学生统一学习,选修课由学生在学校编排好的选修课程中自由选择;也可以是除了选修课由学生自由选择外,必修课的学习时间也由学生自己灵活安排。
6、学生选课以学期为单位,即一次选定一学期内两学段所计划修习的课程;学生选课在每学期第一学段进行,学校在新学期开学前基本完成排课。
7、高中三年内,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一级达标校应能提供全部学科的所有选修模块的80%以上,其余二、三级达标学校能开出选修模块的60%以上供学生选择,其他学校应至少能够提供40%以上供学生选择,并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为了保证学生选修Ⅱ课程具有选择的空间,省二级以上达标校至少应当提供12学分的课程供学生选择,其他学校也不得低于6学分。
课程编排的程序
1、学校的课程编排在校长领导下,由教务部门具体负责。
2、各学科教研组讨论并提出本学科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开设意见和开设方案以及课程说明,报学校教务部门;教务部门对各学科上交的方案进行汇总和调整,排出学校必修课课表,列出下一学期供学生选修的选修课清单,报校长批准。
3、学生依据学校的必修课表和选修课清单填写选课单,教师要对学生的选课进行必要的指导。
4、班主任对本班学生选课情况进行统计,报学校教务部门;教务部门对全校学生选课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调整,编排出下一学期的选修课课表。
5、学生依据学校必修课课表和选修课课表制定自己的个性化课表。
选课指导
(一)、选课指导的原则
1、学生为主原则。
2、因材施教原则。
3、科学性原则。
(二)、选课指导的程序
1、学生选课指导是在校长领导下,由教务部门具体负责。
2、建立有效的学生选课指导制度:学校成立以教务部门牵头的学生选课指导中心,负责对学生的选课指导。班主任及其他教师有指导学生选课的责任,并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而长久的关系,为学生制定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
3、学校应该根据校本实际编制《学生选课指导手册》。
4、学校要做好选课前的动员学习工作,组织学生学习学校课程计划和选课手册,了解选课要求,掌握选课的方法。
5、学校选课指导中心要针对学生选课的汇总情况,结合课程编排对学生进行指导和调整。
6、教务部门根据调整后的情况,排出下学期课程安排表。
7、学生根据学校的课程安排形成自己的个性化课程修习计划,编排个人的课程表,并依据自己的《课程表》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地点进行学习。
8、新学期开学后,学校安排一定的试运行时间,试运行时间结束后,形成最终的学校课程安排。
(三)、选课指导注意的问题
1、选课指导应为实现普通高中的课程目标服务。
2、选课指导应突出学生的主体意识,既要防止学生过早偏科,又要避免并学的学科过多,满足学生发展的需要。
3、选课指导应考虑学生的兴趣与特长,兼顾发展倾向,帮助学生扬长补短。
4、指导选课时对模块的介绍要具体、详细,要有针对性,使学生能够准确理解,并作出合理的选择。
5、指导选课应当具有长期性,并形成制度。选课指导可以随着学生的发展再次或多次进行,并且使之制度化。
6、充分发掘和利用学校、社会的教育资源,优化校内外资源的合理配置。
7、有条件的学校应该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依托校园网和数字化的课程管理和评价系统为学生的选课提供指导和课程编排,并为师生和家长提供查询和交互的平台。